誰的傷心能不留胎記
誰的一見鍾情不刻骨銘心
誰能任性不認命 _ 梁靜茹
大概21個年頭暗戀無數多個同班同學、鄰居哥哥、學長⋯⋯
能在心上駐留的就兩位,
一是小學一年級的男同學,記得我的朋友在入學時一一向我介紹她的幼稚園同學,
輪到他時,僅此一眼就深深我心上。
關於他的故事,大概是段不明不白的初戀、明戀?
至今我還搞不清楚,也沒有勇氣向他人求證。
小學三年級能把男同學叫出來對他說:我喜歡你你應該知道吧? 那你呢?
後來嗎? 三年級後轉學了,朋友八卦對我說你走後他就喜歡上轉學生了。
然後我去瞧了他和她打鬧,覺得很⋯⋯ 她是我幼稚園同學啊⋯⋯
好吧!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小學生是哪來這麼多狗血劇情?
我的勇氣大概都獻給他了。
二是此篇主角,容許我思考一下,畢竟直到現在他都偶爾在我夢裡出現,
生氣或是微笑、不耐煩或是溫柔,是真正的存在我的生活與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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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此時公開說明大抵是受刺激了,人都分手又交往了,我還在這等著。
終結這場暗戀,盼望能有段刻骨銘心的愛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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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封告別過去所迷戀的信,6年不深不淺的瘀青。
請讓我娓娓道來...
大概是高中一年級某堂音樂課上,
有個聲音從我頭頂上傳來:同學!借一支紅筆
我聞聲抬頭視線僅對在他的嘴唇上,
我必須說,唇紅齒白大抵是這麼來的,豐潤的下嘴唇紅通通的感覺就很軟,
然後就默默地遞上紅筆,繼續埋頭與五線譜對抗。
之後,他跟我前坐男同學說:哎是不會幫傳一下喔
然後手長得越過他將紅筆還給我,
那個手指纖長,雖說不算白皙但也是我喜歡的偏白膚色。
撇開他的長相、身高,事實上我深深愛上的是他的嘴唇和手指。
至今尚未看過集齊兩種於一身的美男子。
恩,在我眼裡或大多數人眼裡他確實是美男子,除了脾氣頗差嘴頗賤也沒啥缺點。
大概就這樣一年級過去了,即使我迷戀他,但在本質上我蠻討厭他甚至怕他,
畢竟,他曾公眾大喊我是:死宅女。
心裏O.S 宅女怎麼了 喜歡玩線上遊戲不行喔 乾你屁事 賤人!
可以看出我有多討厭他了吧,基本上看到他我是繞道走的。
真正覺得他不是壞人是從高中二年級下學期開始的,那時候換座位好死不死排在他後面,
當時看到公布圖想死的心都有了,我必須說我討厭高中生活有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此人在班上作怪的原因。
但是,換座位的那一刻,他卻笑咪咪地跟他的左右鄰居打招呼連我也是,
當然這是有條件的,記得國文課都有隨堂小考,默寫課文、注釋,不及格午休要罰站重考,
作為他的下家,每次他都在傳考卷時轉頭低聲說:哎 你知道吧 不要太嚴格嘿
但本人還蠻死腦筋的,對於作弊這種事不太在行每次都戰戰兢兢的,
剛開始他還會讓我幫他偷改答案,幾次過後他嫌我字太醜,就乾脆他自己改了哈哈,
之後大概覺得有共患難的情節他偶爾會跟我開玩笑沒事就轉過來廢話幾句,
最記得是某次我作夢夢到他對我說:我喜歡你!
之後的某天他突然回過頭跟我說:哎我喜歡你!
然後我就冷酷的沒理他,他可能覺得自討沒趣跟隔壁男生嬉鬧,
但我知道我其實暗爽了一下順便覺得驚嚇,覺得很玄。
還我以為是否我在午睡中說夢話,因此好幾天不敢睡。
後來安穩地度過高二來到高三,結果好死不死換位子他又坐在我隔壁了,
當時他說:哎 HI 又是你!
然後當時掀起一陣五子棋風潮,誰引領潮流我不知道,
我們還蠻常在上課中偷玩,偶爾我先約局,記得有次玩得太high
台上的老師回頭盯上我們,作為乖學生代表其中一員的我居然被瞪,
至今仍記得那眼神,嚇我一跳哈哈哈。
我想表達的是,這是我心中覺得美好的一部分。
偶爾他會說笑話給我聽,有黃的也有智障的,
最記得就是:丁丁跟ㄎㄎ 的笑話
因為他在我的數學講義上寫了字
亦或是FB在高中盛行時,他曾在我的數學講義上寫下我的FB暱稱,
並詢問我:是這樣寫嗎? 我回答他是很癢的癢
不得不說,我是真的暗自期待他有天會加我臉書,我定會毫不猶豫地接受,
但這也僅是妄想,再無其他。
然後,某天上課很無聊,
我第一次鼓起勇氣跟他說:哎 我表演一個秘密給你看!
然後抓起我的肚肉用力地抖了三抖,然後他就笑了,我也笑了,隔壁同學看到也笑了
而後我故作神秘的補了一句:這我不隨便表演給別人看的!
是真的! 那次之後我也沒機會在表演了哈哈哈哈
某次午餐,我正跟朋友要坐下一起吃飯,他在隊伍的後方喊我
並對我擠眉弄眼的說:哎 小心我把你的秘密說出去
我就含蓄地跟他笑笑,畢竟當時貌似換位子了沒啥聯繫了!
有一次體育課打籃球,我為了救球不小心跑進去他們男生打全場的球場,
被他吼了一聲,此後我對他又開始繞道走了,頓時覺得受傷,
好吧! 可能之前有點兒自作多情,於是之後我們打球都離他們超遠。
後來高三學期末了,幾乎沒啥交情,大家忙著做專題啊作品集的,
我們位子是同排我在第二個他在倒數第二個,
有次後面的同學點我,說我朋友叫我,她坐在最後一個,
然後,我轉過頭看過去,他就故意擋住我朋友,跟我左邊右邊的玩,
我想這是我高中最後一個跟他有交集畫面了,我卻覺得很有愛。
我覺得這是我在高中生活半是甜蜜半是傷的回憶。
可能,這是非常不起眼的相處,但對於我個人而言,
就我這麼不跟男生打交道,他算是五根手指數得出來的人之最。
前三年就這樣的短短相處,也能鍾情也算佩服我自己了。
我也無從得知他的任何消息,頂多剛畢業時曾看過他FB又換了大頭貼之類,
不是好友也看不到東西,然後就不了了之。
儘管朋友偶爾截圖他的大頭貼給我看,
或者是某天得知他交女友了,在IG上放閃啥的,
剛知道我是真的有點內傷哈哈哈,當下還立馬跟同事說:我失戀了我的男神有女朋友了~
直到近期,姊姊們問我理想型時,我空白了幾秒,傳了他的照片,
收到姊姊們一致回覆:這哪帥了? 感覺好老! 好像盧廣仲! 你的眼光有待加強~
才開始覺得,他好像也不再是我記憶中
那個穿制服扣領子扣子、紮衣服、穿窄褲、戴ck錶、戴黑匡眼鏡的美男子了。
覺得在美好的迷戀,也僅獻給18歲前的自己。
儘管我在腦海模擬若是真正見到時會是啥樣子,
但我心裡清楚,應該就是當作陌生人,擦肩而過,即便在如何幻想最壞的不過如此。
後三年,他偶爾溫柔對我微笑,偶爾有他的不耐煩,
再怎麼的樣子關於他的也僅存在我的夢裡。
再怎麼的樣子關於他的也僅存在我的夢裡。
曾經也想過某天我鼓起勇氣定要向他告白,可是隨著他交女友的消息也早已消散。
此後,我將不再提起我喜歡他。
再見。
此篇,僅獻給我的男神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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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認死理的人,一旦喜歡就會深愛,若不喜歡就丟掉。
給我動力打出這篇文章是因為看了《於塵埃處》這本書。
故事即便再美好,現實依舊很殘酷。
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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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相信愛
我信異想才有日會天開
可是我,我相信愛
就算沒對你說
我愛 _ 陳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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